服務與退換貨條款
感謝選擇原暐強興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之雷射切割、金屬加工與產品採購服務。一旦正式下單(包含簽回報價單、於官網訂購或支付訂金),即視為您已充分瞭解並同意以下所有規範。
一、 契約成立與付款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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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成立:訂單需經本公司確認圖面、材質庫存或庫存現貨後始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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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價效期: 報價單有效期限為 7 日(遇鋼價劇烈波動時,本司保有最終調整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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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金規則:需預付總價(含稅)之 50% 作為訂金,入帳後方安排生產排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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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清發貨:產品生產完成或撿貨完畢後,買方需於發貨前結清所有尾款。本公司於確認款項收訖後安排物流出貨或開放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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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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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規格/訂製管材需達最低訂購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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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方應提供合法授權之圖檔(格式限 2D圖檔:DWG / DWF;3D圖檔:STP / STEP / IGS / IGES)。若因原始圖檔比例、版本不相容導致之加工誤差,本司不負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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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條款: 雙方對因合作而知悉之技術圖面、商業情報負保密義務,非經同意不得外洩。
二、 加工公差與工業品質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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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差標準: 加工公差遵循 「國際公差規範」執行,最終精度受限於管材原始直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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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觀特性: 金屬材料於搬運、生產過程中難免產生劃痕、氧化或油漬。若無影響規格尺寸與使用功能,不視為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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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裝宣告: 本公司產品採「工業級簡易包裝」(如膠膜纏繞和打包帶綑紮等等),若需紙箱、木箱或特殊防護,包材費另計。若要求電商級精美紙箱包裝或對非功能性之輕微漆面刮痕極度要求者,請於下單前評估。
三、 物流配送與費用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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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專送:收貨處需有天車或堆高機者,範圍限彰化至豐原區間。單次未滿 3 噸者需配合併車排程,交期依併車進度彈性調整;急件需加收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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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運計算:限長+寬+高 < 210cm / 單邊 < 150cm / 重量 < 20kg(含包材,運費到付),若超出規範,買方需自派適當車種或工廠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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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派車輛(回頭車/代叫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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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由買方自行聯繫之物流或自行委託之車輛,其運費由買方全額負擔,請買方自行與司機或貨運公司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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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報價不含任何形式之運費代墊、補貼,亦不接受事後以收據要求報支、分攤運費或抵扣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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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責任: 通知出貨日起算,若買方超過14 天未提貨,本公司將酌收倉儲保管費用。
四、 退換貨與瑕疵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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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分類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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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製化加工品: 依客戶圖面裁切、加工之產品,屬「客製化給付」,不適用 7 天鑑賞期。除規格不符外,恕不接受退貨或換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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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規格成品: 若為本公司固定規格之現貨成品(如標準款層架),依《消費者保護法》,買方享有 7 天猶豫期(非試用期)。退貨需保持產品、配件及包裝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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瑕疵回報期限: 收到貨物後請立即驗收。若規格不符或明顯加工瑕疵,請於收貨後 3 日內提供影像證據反應,逾期視同驗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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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換貨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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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判定屬本公司加工失誤,我們將提供「重新加工/更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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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費負擔: 經鑑定為瑕疵之退換貨,來回運費由本公司負擔;若為標準成品之「個人因素退貨」,則由買方負擔來回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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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償限額: 責任僅限重新加工或退還該批次代工費。本司賠償不包含買方之材料費(除非為本司代料)、下游違約金或停工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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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耗損容許: 鐵管類產品於搬運、捆紮或配送過程中,可能產生極輕微之凹損或表面劃痕。不影響整體功能使用,視為工業合理損耗範圍。
五、 法律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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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服務所生之爭議,雙方應本誠信原則協商解決;如需訴訟,依中華民國法律解釋並適用;雙方同意以台灣彰化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